中垒数据平台用户服务协议
《中垒数据平台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系由用户(以下或简称“您”)与浙江中垒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垒数据”或“本公司”)之间订立的,主要是关于您注册中垒数据平台(以下或简称“本平台”)账户及使用中垒数据平台服务所须遵守的条款和条件。因此,请在同意成为中垒数据平台用户前,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所有内容,
尤其是以黑体加粗或加下划线显著标示的规则条款,该等规则条款可能涉及相关方的责任免除或限制、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建议您重点阅读。当您注册及使用中垒数据平台账户、购买中垒数据平台有关服务时,即视为知悉并接受本协议的所有规范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协议对您及中垒数据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不同意受本协议内容及服务条款的约束,应停止注册程序并停止使用中垒数据平台服务。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以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或其他任何方式登录或直接、间接使用本平台的用户,均视为自愿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及所有中垒数据已经发布或将发布的具体服务条款、补充协议、各类规则条款等。所有具体服务条款、补充协议、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平台有权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并在本平台公示,不再另行单独通知用户。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公布,立即生效。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用户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即表明用户接受修订后的协议和规则。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您采用纸质合同、订单或其他纸质文件(以下统称“纸质合同”)的形式购买中垒数据平台服务,您亦获得中垒数据用户身份,享有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纸质合同”的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冲突的地方,以纸质合同为准。纸质合同未尽事宜,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协议内容
1.1 您委托本公司提供本平台服务,本平台服务具体内容及收费标准以客户端页面展示或您与本公司另行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1.2 您委托本公司基于您发起的服务请求处理委托信息,并反馈相关分析和处理成果。
1.3 本公司提供的服务仅限于您自身业务场景使用,您不得将本服务或通过本服务获得的风险评估结果、评估报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数据或信息提供给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但经信息主体同意的除外。
1.4 除本公司与您另有约定外,您需通过本平台客户端使用本服务。
2.平台服务
2.1 中垒数据平台为用户提供多样的数据调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API测试、API申请、API调用、数据请求频次、数据定制等。详细定义及使用规则以中垒数据平台页面展示的具体服务说明为准。
2.2 数据API服务:用户可以通过中垒数据平台提供的数据API,快速、便捷地对接网站、APP、ERP等平台使用。
3.账户注册、管理及使用规范
3.1
您知悉并承诺,您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或具备与注册中垒数据账户和使用中垒数据服务相适应的年龄、智力要求。若您不具备前述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进行账号注册的,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在该等情形下,中垒数据有权注销您的账号或停止向您提供服务。您一旦注册成为中垒数据平台用户,即视为您授权中垒数据为您获取、汇编、提供相关服务数据。
3.2
您进行中垒数据平台账户注册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合法善意的原则,按照中垒数据平台注册页面的提示填写注册信息。您使用、填写的账户资料必须符合诚信、真实、合法、有效等原则,不得未经相关权利人授权以他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信息注册账号。
否则,中垒数据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注册,或拒绝您在目前或将来对中垒数据平台服务的使用。如果因您所提供的注册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未及时更新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情形从而导致相关法律责任或不利后果的,将由您自行承担。
3.3
用户知悉并同意注册、登录账号及使用中垒数据平台服务过程中提供的个人或组织信息(如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姓名、名称等)均已取得合法有效授权且真实有效,
否则,您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由此造成中垒数据或第三方损失的,您还应当予以赔偿。
3.4
用户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即为您的联系方式,中垒数据平台将通过向您提供的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来确认您的用户身份,同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个账号。为保证您账号安全,如手机号码发生变动,请及时修改,如因您自身原因未及时修改手机号而造成的账号被盗、个人信息泄露等损失,中垒数据将不承担相关责任,但会尽力协助您处理以减少因此给您造成的影响。
3.5
账号注册成功或实名认证成功后,如您的注册资料有更新的,您可以随时登陆中垒数据平台账号设置页面更改基本信息。
3.6
中垒数据将积极维护平台的正常运行,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改进技术,提升您的服务体验,并对您就平台服务等相关问题所反映的客观情况和建设性建议,进行研究并予以改进。如您在使用中垒数据服务的过程中发现平台中的相关服务或信息违反法律规定,您可及时向中垒数据举报或投诉,中垒数据将在收到您的举报或投诉时采取相应的核实与处理措施。
3.7
您在中垒数据平台上购买的任何服务都具有固定的服务期限,您一旦购买成功即视为您认可该服务的使用期限。在服务期限内,您有权自行放弃继续使用服务,或通过联系中垒数据官方客服申请注销中垒数据平台账号,注销申请通过后即不再享受本协议约定的中垒数据平台服务,但中垒数据无须向您退还您已支付的任何服务费用。
3.8 用户购买的所有服务仅限于申请购买的账号自行使用,不得将账号、所购服务赠与、借用、转让或售卖,且服务期内该等服务不能在中垒数据平台账号之间相互转移。
否则,中垒数据有权立即取消转让账户、受让账户的服务使用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转让帐号、受让帐号主体自行承担。另,若给中垒数据造成任何损害的,您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9
您应该妥善、正确的保管、使用、维护您的账号、密码,对您的账号和密码采取必要和有效的保密措施,否则因您个人原因导致的账号、密码或其他有效识别信息泄露、丢失或账号和密码被窃取、篡改等导致的一切损失或损害,中垒数据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您不慎遗失密码,可以通过注册或绑定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进行密码重置来找回密码。若您发现任何非法盗用账号、密码或账户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中垒数据,您理解中垒数据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中垒数据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10
用户不得修改、改编、翻译中垒数据系列产品和服务,不得用于创作中垒数据系列产品和服务的派生作品,不得通过反编译、反向工程、反汇编或其它方式从中垒数据系列产品和服务中得到源代码,不得用于为第三方提供数据类服务等其他任何用途,否则,中垒数据平台有权立即终止提供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11
用户知悉并同意,您使用中垒数据平台取得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查询企业及相关人员信息、下载报告等)应当是出于合法用途。
3.12
您理解并同意,为向您提供更为细致、贴心的服务,中垒数据将向您发送与中垒数据平台网站管理、服务规则、用量提醒、更新等相关的系统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或手机短消息,其方式和范围可不经向您特别通知而变更,该类通知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若由于用户疏忽通知而导致的自身损失,中垒数据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3.13
因数据服务的特殊性,您在中垒数据平台购买的所有服务,一经交付后不支持退款。
3.14
用户不得利用中垒数据平台提供的数据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中垒数据平台提供的数据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国家机关荣誉、声誉与利益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3.15
您同意并承诺,应当基于合法、正当的目的使用中垒数据平台依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不得滥用任何数据及/或信息(含信用信息),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由此造成中垒数据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用户还应当予以赔偿。
3.16
用户有义务配合中垒数据平台进行接口的联调、测试。用户应在调用接口前对接口输入参数进行规则验证,以利于提高有效请求比例。用户在调用数据接口进行查询过程中,不得用于非业务需求调用,且应当按照中垒数据平台通知用户的联调、测试统计规则和计价标准执行;用户在请求接口过程中正常向中垒数据平台发出请求,中垒数据平台接收到用户有效请求后向用户返回并输出有效请求结果的,予以计费。
3.17
您理解并同意,为了确保您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具体服务规则规定使用中垒数据的服务,中垒数据或相关国家监管机构有权随时对您使用中垒数据平台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中垒数据将自行或是根据国家机构要求,对您享有的服务开展风险评估、检测、检查和审计,如涉及隐私信息的,中垒数据会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您应当予以配合。如您拒绝的,中垒数据有权停止向您提供服务,直至您配合并且中垒数据确认您使用中垒数据平台服务行为符合法律及本协议规定。
3.18
中垒数据始终贯彻向用户提供合法合规服务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中垒数据平台不支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为本协议表述之目的,境外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主体注册、登录、认证或访问以及使用境外IP登录或访问。
3.19
您知悉并承诺,在获取中垒数据提供的服务前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授权,信息主体明确同意由中垒数据查询、收集、核验、生成其相关的信息。
(“信息主体”是指包括法人、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在内的拥有其本身信息的民事主体)。否则,您因无权使用数据内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须您自行承担;若中垒数据因上述情形而遭受任何损失,您应依法赔偿。
4.知识产权
4.1
除非中垒数据另行声明,中垒数据平台的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图表、音频、视频、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权利,均归中垒数据所有。未经中垒数据书面授权许可,任何人不得对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不得擅自抓取、转载、复制、出版、发行、公开展示、编码、翻译、传输、散布、镜像中垒数据平台的数据、信息和资料或以其他软件程序自动获得中垒数据数据,不得将获取的信息数据提供给第三者使用,否则,中垒数据将依法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5.违约赔偿
5.1
您理解并同意,中垒数据有权根据您的具体行为做出独立判断,在认为您使用中垒数据平台服务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本协议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情形时,可立即暂停或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并对您采取包括冻结、注销、删除帐号,删除或屏蔽相关违规信息等具体措施。
除此之外,如因您的违规、违约行为导致中垒数据或其他第三方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您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损害赔偿以及交通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并支付不低于您就违规、违约行为所获的不当利益数额的违约金。
5.2
中垒数据有权依据合理判断,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的行为采取适当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监管机关举报、提起诉讼等),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作为您的违规证据,您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5.3
为了保证用户能更好地使用中垒数据平台服务,您出现前述争议或涉及纠纷时,中垒数据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经事先通知或获得您的同意将争议方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投诉相关内容等系统内的相关记录和必要信息提供给相关当事方或相关有权机构。
5.4
您知悉并同意,因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或本协议内容,导致第三方的任何索赔或权利主张,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因此中垒数据遭受任何损失的,您应当一并赔偿。
6.协议的变更、终止
6.1
您理解并同意,中垒数据有权基于业务功能、使用规则、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更好的提供服务、经营策略等原因随时修改和(或)补充本协议及各项规则,修改后的协议及规则自公布后即时生效。如果您不同意中垒数据对本协议及相关规则所做的修改,您应立即停止使用中垒数据开放平台的服务;如您继续使用的,则将视为您已接受了修改后的条款,当您与中垒数据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协议条款为准。
6.2
本协议于以下任一情形下终止:
(1)中垒数据平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收回、注销用户账号或停止对您提供服务;
(2)在满足中垒数据平台公示的账号注销条件时,您通过中垒数据客服注销账号,本服务协议于账号注销之日终止。
(3)中垒数据有权根据自身商业安排经过合理的提前通知终止全部平台服务,本服务协议于中垒数据平台全部服务依法定程序及方式终止之日终止。
6.3
本协议终止后,中垒数据平台将无法继续向您提供任何服务或履行任何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为您保留或向您披露您原账号中的任何信息,向您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等。
6.4
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相关知识产权条款以及其他根据其内容应继续有效的条款的有效性,也不影响本协议终止前各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依据本服务协议向违约方追究过往的违约责任。
7.免责声明
7.1
您理解并同意,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中垒数据对以下事由所导致的服务中断、服务不及时、服务安全性、服务终止或给您造成的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但中垒数据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配合,及时进行修复以减少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动、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等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情况。
(2)受到他人蓄意破坏、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3)设备兼容性错误、网络过载、第三方网站原因等问题。
(4)用户操作不当。
(5)用户通过非中垒数据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6)其他中垒数据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7.2
由于您自己将注册账号、验证码、账号密码告知他人、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转借或出让账户给他人使用,由此导致任何信息的泄露、财产损失等风险由您自行承担,中垒数据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3
由于您向中垒数据提供错误、不完整、不实信息等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中垒数据平台的服务或遭受任何其他损失,中垒数据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4
用户提交的所有数据请求均应当是合法、正当的,不得进行恶意、非法的请求、采集等行为。您知悉并同意,中垒数据有权对所有请求行为进行判定,若经判定发现存在上述不当行为的,中垒数据有权立即采取断开接口连接等措施,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5
由于短信运营商网络运转不正常,天灾人祸、战争等原因造成网络瘫痪或者接收短信的您手机网络通道不畅通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中垒数据开放平台无法向您发出信息或发出的信息无法即时、准确地送达您,中垒数据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7.6
您理解并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中垒数据不就您遭受的任何利润损失(无论直接或间接产生)、商誉损失、机会损失、数据丢失、其他间接或附带损失以及因您自身过错或原因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任何中垒数据需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的金额以过去12个月您向中垒数据支付的金额为限。
7.7
中垒数据不对您因第三方的行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服务、网络接入服务、任意第三方的侵权行为等。
7.8
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司法行政机关命令对数据公开方式做出变更等原因,导致中垒数据平台服务履行存在障碍的(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完整或及时提供数据等情形),中垒数据有权随时终止服务。
7.9
中垒数据平台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稳定的服务,服务期间中垒数据平台可能会因此对平台进行优化、升级;优化、升级前,
中垒数据将会在平台的重要页面上提示相关修改内容、站内信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若由于用户疏忽通知而导致的自身损失,中垒数据开放平台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10
在中垒数据平台运营期间,基于监管要求、经营策略等原因,
中垒数据有权对数据请求频次、接口种类、服务类型、服务权益等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情形可在平台的相关页面查看。
7.11
在如下情况下,中垒数据可能会披露用户的信息:(1)事先获得用户的授权;(2)用户使用共享功能;(3)根据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4)以学术研究或公共利益为目的;(5)为维护挖数据的合法权益,例如查找、预防、处理欺诈或安全方面的问题;(6)符合相关服务条款或使用协议的规定。
7.12
您理解并同意,中垒数据平台受用户委托根据您的需求对数据进行查询并提供技术服务。中垒数据非源数据的所有者,亦不主动编辑或修改数据信息;受限于现有的技术水平、信息来源网站更新滞后等因素,中垒数据提供的服务并不视为对其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的确认或担保。同时,中垒数据平台仅就您提交的查询请求做识别应答,您查询到的内容与被提交查询的主体是否相符需要您自行掌握和判断,中垒数据平台返回的查询数据结果亦不构成中垒数据对任何人之明示或暗示的观点或保证,请您在依据中垒数据平台服务提供的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核实此类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中垒数据承诺将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为您提供更高品质的服务。
7.13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相关方之间的约定,数据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源、服务可能需要取得必要的批准或授权,中垒数据作为服务平台运营主体,没有途径也没有适当的权限监督、核查数据供应商是否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或授权。虽然中垒数据会尽量通过平台维护、软件升级等方式提高用户体验及服务质量,用户认可并同意中垒数据仅提供平台服务,不对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服务内容是否取得必要批准或授权进行保证,也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7.14
中垒数据平台服务仅适用于境内主体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使用,用户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在境外(为本协议表述之目的,境外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使用、登录或访问,不得将通过中垒数据平台获得的数据信息传输至境外,或以任何方式允许任何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对上述数据进行查询、调取、下载、导出。否则中垒数据平台有权停止向您提供服务,且无需退还任何费用(如有),并向您追究法律责任。
8.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并排除一切冲突法规的适用。
8.2
如发生中垒数据平台服务条款与中国现行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合法条款则依旧保持对您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8.3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垒数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如何联系我们
9.1
如对本协议或中垒数据平台服务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1)电话咨询:0573-82875737
(2)在线咨询:点击在线咨询
(3)合作邮箱:zhongleishuju@zlapi.top